計程車及遊覽車駕駛人薪資補貼 超過九成駕駛人受領補助

文:陳若雪

政院及交通部因應疫情發展影響,針對計程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之駕駛人,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於本(109)年4月到6月期間每月定額補貼薪資1萬元,共計3萬元。為使駕駛人能儘快獲領補貼紓緩疫情影響,公路總局動員監理單位連續兩周假日不打烊加班加開窗口受理業者及駕駛人申請作業,截至昨(26)日止,除大台北地區因計程車駕駛人數較多外,其餘地區則皆已完成受理每位駕駛人申請,目前已有超過九成,共計8萬6千名駕駛人受領薪資補助,已發放8億6千萬元補助款。

公路總局表示,受補助對象基本上為現職之駕駛人,對駕駛人相關資格條件並依實際任職從事職業駕駛情形從寬認定,但確有少數駕駛人不符合申請資格(如本身執業登記證失效、或兼差性質等之駕駛人),勞動部另已針對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推出3萬元生活補貼方案,如符合該部所訂109年3月31日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在24,000元以下且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課稅標準等條件,均可依規定可向勞動部委託職業工會提出申請。

公路總局進一步說明,各監理機關受理公司或個別駕駛人薪資補貼申請審核無誤後,原則在兩個工作天內就會入帳,入帳後該筆補貼存款明細表會加註「行政院發」之文字,讓受款人明確了解確定已收到。公路總局最後特別呼籲,目前僅剩大台北地區少數計程車駕駛人未完成申請,公路總局也請該等駕駛人儘速向台北市區監理所及台北區監理所提出申請,此外,駕駛人如有任何補貼款入帳或申請問題,皆可洽詢公路總局各監理機關,以利儘速獲領薪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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