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10)日審查台北商港填海造地計畫環差案,開發單位以轉爐石作為填材,環評委員要求補充海域重金屬監測資料,並釐清與中鋼之間的責任劃分,會議決議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昨天召開「台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三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新增造地料源)」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本計畫配合政府循環經濟計劃,推動轉爐石於國內海事工程使用,作為填地原料。
開發單位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表示,本案爐石填築料源由中鋼集團供應,將用於台北港物流倉儲區二期防風林帶用地,轉爐石自海域底床填築至現有中隔堤、防波堤高程。經中山大學團隊持續1年以上現場試驗、調查,同意轉爐石可作為台北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的回填資材。
環保署廢棄藥物管理處表示,轉爐石屬於再生粒科,可落實循環經濟,加強推動工程使用再生粒科;能在台北港區工程作為回填材料,就是循環經濟裡的應用方式,可以減少土石開採、外海抽沙,減少環境影響,對本案表示支持。
環評委員表示,中鋼原本是提供物料,報告書中為何會列為開發單位,若變成開發單位責任就要區分,但在這次環差計畫並未提到,管理計畫也沒有提出變更;若同為開發單位,應具體釐清責權(包含環境管理及監測計畫等)。
環委要求補充轉爐石應用實績及相關重金屬溶出試驗資料,並強化說明轉爐石用於填海造地的相容性;另外完整呈現填築後對於海域水質影響(包含各項重金屬,如錳等數值),檢討環境監測計畫;並對於鄰近地區魚種體內含重金屬含量進行分析,考量納入長期監測計畫,會議決議補件再審。
開發單位表示,由於台北港開港以來,尚未針對錳進行監測,本次報告調查7次,其中有2次數據上升,但後來有回到常態;在其他實驗中轉爐石蠻安定,不太有溶出的情況。
開發單位強調,將中鋼納入開發單位之一,行政院推動循環經濟,希望開發單位能自主管理,建立生產履歷,所以中鋼是以自己的船隊運輸、填築,才加入變成開發單位,未來權利義務劃分,兩個開發單位都會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