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聲請重整遭法院駁回,因而提出抗告,且8日接獲通知,提供給台灣銀行的新台幣10億元本票跳票。華映表示,目前正與台灣銀行協商中。
華映表示,8日接獲退票通知,華映與台灣銀行簽有短期借款額度並提供10億元整本票保證,但因華映聲請重整,台灣銀行通知債務立即到期,並提示本票,造成本票發生退票,目前華映已與台灣銀行協商中。
華映表示,向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緊急處分,2018年12月28日接獲法院裁定,裁定主文為「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華映已依法提出抗告,目前依2018年前9月個體財報自結數,負債總額348億127萬2千元。
華映日前表示,身為子公司華映科技最大股東,卻遭第2大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催討欠子公司貨款,因而引爆債務危機,為避免債權銀行要求立即還款,影響公司運作,向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
華映母集團大同公司日前公告,大同董事會歷次對華映背書保證金額皆為30億元,且背書保證餘額皆不超過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