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翁雪婧/綜合報導
依據中央氣象局地震報告113年4月3日7時58分於花蓮縣壽豐鄉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2,最大震度6級地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已責成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下稱地震保險基金)主動與震區之縣市消防局聯繫及瞭解災情,並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進駐該應變中心以瞭解最新之災情,該基金並依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召開內部會議,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召開緊急會議,並請所有簽單公司就損失進一步清查瞭解。
金管會提醒已投保住宅地震保險之民眾,若住家建築物有遭受損失,可通知各地產物保險公司或地震保險基金,受理後將會儘速派員查勘鑑定損失程度。
金管會表示,我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提供民眾基本的地震保險保障,迄113年2月底,臺灣地區已逾352萬戶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投保率約37.92%,仍有許多屋主尚未投保,建議屋主應提早投保,以獲得基本保障。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內容或投保程序,可洽地震保險基金,該基金並設有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580-921。另亦可逕洽各產物保險公司或電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連絡電話02-2507-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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