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消強力取締不肖業者 守護市民瓦斯使用安全×調解消費紛爭好心安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的打火弟兄們平日在救災救護勤務下,仍盡心盡力地針對違規瓦斯行等不肖業者執行查察取締工作,今年以來取締績效卓著,計已查獲私設倉庫違法儲存瓦斯桶、販賣逾期鋼瓶及超量儲存瓦斯桶達12件,依法規裁罰新台幣2至6萬元,並嚴正要求業者立即改善,若不改善則可裁罰最高新台幣30萬元,以遏止不法並確保瓦斯配送和儲存符合安全規範,守護府城公共安全。

消防局說明,另本市今年已發生7件瓦斯消費糾紛,由消費者保護官室及本局共同進行協調處理,民眾在買賣瓦斯時應與瓦斯行簽訂定型化契約,契約明訂業者不得與消費者約定「買斷」瓦斯桶價格,僅能收取容器保證金亦須提供收據,契約終止後保證金應歸還消費者;同時供應設備之購置、檢驗、檢定及相關維修等費用由瓦斯業者負擔,明確規定瓦斯行和消費用戶的權益和義務,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也刊登在本局網站上,歡迎市民多加參考運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消防局長李明峯強調,消防同仁將持續針對不肖業者加強查緝,以確保民眾居家安全,呼籲民眾如有發現瓦斯業者有不法情事如販賣逾期鋼瓶、非法分裝等,可立即撥打119通知檢舉取締;同時向市民朋友宣導,自111年7月1日後新建造建物依法瓦斯桶要放在室外或屋外,保持良好通風以確保安全;而既有建築物部分雖不受規範,但消防局也宣導鼓勵民眾將瓦斯桶移置屋外或室外陽台,同時注意避免陽光直曬瓦斯桶,才能用得安心。

市長黃偉哲也此關心市民朋友表示,注意正確瓦斯使用方式並遵守人離火熄原則,使用時應保持通風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並由瓦斯行之安全技術人員進行維護以保障瓦斯使用安全;同時呼籲瓦斯行業者不要使用紅丹漆等顏料對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進行防鏽處理以避免重金屬鉛之危害,共同打造安全和樂健康城市。(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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