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德共同簽署自動駕駛技術合作與道路安全

駐德國代表處代表謝志偉(前右)及德國在臺協會副代表施碧娜(Ms.Sabrina Schmidt-Koschella)(前左),於26日雙方簽署「自動駕駛技術合作」與「道路安全」共同宣言。

文:林玟玟|圖:編輯部

國聯邦交通與數位基礎建設政務次長必爾格(Steffen Bilger),今天(26日)拜會交通部,並見證臺德簽署「自動駕駛技術合作」與「道路安全」共同宣言。

交通部表示,必爾格上午拜會交通部,並由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接見,並與外交部政務次長謝武樵共同見證臺德簽署「自動駕駛技術合作」與「道路安全」宣言。此宣言由駐德國代表處謝志偉及德國在臺協會副代表施碧娜(Ms.Sabrina Schmidt-Koschella)分別代表雙方簽署。

王國材次長表示,德國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引領全球,值得效法學習,目前臺灣的法規只准自駕車在申請核准的場域上路測試,而國內已有5個試驗場域,並有3個本土自駕車團隊,包括自駕電動小型巴士、自駕商用物流車及電動自駕中型巴士。

今天下午德方參訪工研院的自駕車中型巴士,未來政府將會開放自駕車上路,期待引入自動駕駛技術後,提升道路安全,朝「零死亡」目標邁進。

交通部表示,臺德雙方均認為,這此簽署的共同宣言將有實質性意義,未來也將朝更多領域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