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建管處今(22)日新聞稿表示,為防範建築物外牆飾材剝落致人傷亡,並鼓勵市民修繕維護,訂有「臺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本項建築物外牆修繕補助,自 103 年起提供市民申請,迄今共補助 351 棟建築物,已核撥經費約12,000,000元。
而每棟建物修繕外牆得申請補助費用部分,可由該棟建物之管理委員會或整棟建物之1/2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進行申請,修繕費用上限為新臺幣4萬元整。
補助費用共分為「吊車費」及「外牆飾面施作費」等兩個部分;其中「吊車費」之補助,若屬5樓以下建物補助上限為1萬元,6樓以上建物補助上限為2萬元。至於「外牆飾面施作費」以每平方公尺2,000元為補助上限,另外,為考量施作人員出勤工資,修繕面積如未達2.5平方公尺者,均補助5,000元。
北市府建管處表示,建築物之安全維護本為建物所有權人之責任與義務,臺北市所訂之外牆修繕補助主要為鼓勵市民修繕之獎勵措施。至於目前所提供之修繕補助額度及標準是否應再增加及修正,以增加市民修繕之意願及提供更多之誘因,目前正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