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今(19)日公布衛生局檢驗各通路市售蔬果農藥殘留狀況結果,共計有10件不合格,其中5件貨源來自臺北市第二果菜市場。經追查,產品供應來源為雲林縣、屏東縣、南投縣與高雄市,四個縣市。衛生局已移請各縣市所屬衛生局溯源處辦並請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施藥。
臺北農產公司表示,已依「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之規定,對於該5件貨源供貨農民,暫停其供貨10天,其後有第二次違規將直接廢止供應人資格。另外,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亦可處分違規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緩,臺北市市場處已請農產公司加強檢驗違規供貨人貨品農藥殘留。
市場處表示,蔬果農藥殘留應由產地源頭即嚴加管控,全臺產地於採收前即應由在地農政單位先行抽驗,至集貨場所仍應由在地農會及合作社場進行自主管控,運送到消費地批發市場由市場再進行抽驗,確實做到層層把關,才能使民眾享用新鮮安全蔬果。在市府要求下,本市第一、第二果菜市場在批發交易之前必須先進行生化法抽檢,若有超標將禁止交易,防止流入學校、團膳及市場。後端,則由衛生局負責抽檢已進入市場各通路食材,從源頭與通路雙層抽檢,以求在食安上每個環節都能做到滴水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