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今(18)日表示,中央於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期盼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施行3年內後,再給予容積10%的獎勵,將於今年屆滿。
建管處指出,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施行後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的獎勵,這項時程獎勵規定將於2020年5月9日屆滿。
建管處說到,為保障危老申請案權益,重建計畫相關書表已公告於建管處網站/危老重建專區,另考量時程獎勵將屆,避免申請文件文全以致喪失時程獎勵優惠,故提醒申請人於重建計畫申請時,應備齊「重建計畫申請書(載明申請範圍內土地及建築物)」、「符合危老條例第3條第1項1~3款,所列危險房屋佐證文件或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函及報告書」及「第一類土地及建築物謄本(地號、建號全部)」及參與重建計畫同意書」等必要文件,且其完成日期均於2020年5月9日之前,方可適用時程獎勵,若其餘重建計畫檢討文件則應於通知補正後60日內完成補正,前述事項業經2020年2月7日函知相關公會知悉。
建管處強調,北市府積極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統計至2020年2月底,已受理申請重建計畫238件,其中已核准133件,申請量及核准量高居全國之冠。為協助為數眾多的老屋住戶及早整合重建意願,目前全市已設置121處「危老重建工作站」,並安排「危老重建推動師」進駐,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在地化諮詢服務,並擴大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的補助金額,特別呼籲有重建需求的社區,務必把握時間進行意願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