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委會對行義路地區溫泉發展作整體檢討

都委會於108年9月5日(四)針對行義路地區溫泉發展作整體檢討,希望能打造結合溫泉休閒、觀光生態、與醫療科技產業鏈的新興園區。

文:徐偉珍|圖:編輯部

投士林區將結合區內各大醫院、新興產業與溫泉觀光等,以智慧健康醫療為產業發展主軸,成唯一完整產業鏈的科技、生態新興園區。都委會於108年9月5日(四)針對行義路地區溫泉發展作整體檢討,希望能打造結合溫泉休閒、觀光生態、與醫療科技產業鏈的新興園區。

台北市政府於102年及103年,分別公告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並根據92年7月公佈之温泉法第13條精神,將行義路溫泉區分為A, B, C,D四區,劃定申請開發許可範圍,供業者提出開發許可申請,係以行義路兩側溫泉發展及地形安全之考量,使溫泉發展教能集中分佈,以減少環境之過度破壞。

102年主要劃定開發許可範圍及位置如下:

A區:磺溪以東之區域,申請家數為1家。

B區:磺溪以西之行義路402巷銜接300巷之區域,申請家數為7家。

C區:行義路300巷週邊之區域,申請家數為6家。

D區:行義路300巷以南,260巷以北之區域,申請家數為3家。

103年薛副秘書長主持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案,結論確定既有溫泉業者有20家,既有業者中17家已按A, B, C, D之分區,於106年3月28日前提出整體開發申請,16家經都審幹事會議審查通過,營業項目均符合商業登記規定。

目前15家已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10家通過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已提出開發許可申請之既有業者中,有10家業者歇業,統計如下:楓林溫泉餐廳,不老長春,黃金泉,天母養生園,湯世代,天祥,湯屋,巴登,湯苑。

其中溫泉總量管制由台北市政府自來水處建置統一聯合供水系統,以水源管控開發量。申請人自擬具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循程序變更為溫泉產業特定用區,其餘仍依保護區相關規定辦理。開發期限為細部公告計畫實施後三年內。

業者必須在區內自行闢設公設,如:排水系統,污水,垃圾處理,停車場,接駁專車停用地等公共服務設施等。依溫泉法規定,未來申請開發業者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仍需取得臺北市政府溫泉使用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傳播局核發溫泉標章,始得合法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