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方仰寧 用溫柔女力 破除交警只會開罰單

獨家報導文:翁世恆|攝影:彭級鋒|圖:方仰寧

民國74年,前交通大隊長,現任台北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方仰寧,開始與交通專業警察結下不解之緣,直到擔任大隊長為止,在投身警察的領域上,整整32個年頭。對專業警察來說,方仰寧著重團隊分工,而非個人成就,尤其在交通繁重的台北市,莫勝於此。

北市推動女警處理交通事故,不但讓事故後的道路障礙排除時間更短,事故兩造火氣也不會過大。

「不要讓民眾認為,交通警察只會開罰單。」方仰寧在接任交通大隊長之後,一直朝著這樣的目標努力。
他說,開罰單只是執法的一種選項,尤其在交通尖峰時刻,疏導交通比開罰單更重要,顧及民眾的觀感、感受,提高路口見警率。
方仰寧認為,如果民眾看到交通警察,印象裡只有開罰單,心裡一定會不舒服,對交通改善並沒有幫助,因為民眾會抗拒交警執法,甚至看到交警就覺得討厭。為了讓民眾不討厭交通警察,方仰寧從好幾個面向來著手。

專業執法

其中,他推動「交通女警處理事故現場」,目的在於運用女警的柔和力與親和力,緩和事故現場兩造雙方劍拔弩張的氣氛,並能迅速排除車禍現場,減低事故路段壅塞的時間。
事實上,警政署每年都會舉行「專責人員處理交通事故」講習班,每年一次,共有200位名額,由各縣市警察局派人參與,講習時間2週,在保一總隊集中上課,最後會在北市交通大隊進行現場實習,通過測驗後,發給結業證書,成為合格交通事故處理專業人員。
「大隊女警警力有35人,其中21人負責第一線執法,執法的女警們,都具有證照。」前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唐國強說,女警處理現場事故,除了能夠將現場氣氛緩和,她們細膩、綿密的思維,能夠冷靜地將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蒐證並排除。
「最重要的是,輕微碰撞事故,由女警居中協調和解,達成率要比男警高出很多。」雖然沒有精確的數字來支持唐國強的說法,但實務上,女警抵達事故現場,的確讓事故現場的氛圍和緩許多。
北市交警女警處理交通事故,已成為各縣市警察局取經的對象,這種屬於專業警察「在職訓練」,以及建立「證照制度」的政策,再配合事故處理追蹤、資訊e化系統的更新,民眾只要依據報案三聯單左上角單號,就能夠掌握事故處理進度,了解自己的權利。
除了交警證照制度推行,大幅增加女警處理事故現場人數外,方仰寧持續「安程專案」,讓民眾有安全優質乘坐計程車環境,並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同時落實業者管理人、車責任及實施違規重點稽查勤務等方式,達到「保護合法、預防不法」的工作目標。

執法組每月都會執行清除路霸工作,替民眾找回用路權。

持續取締

負責執行「安程專案」的交大綜合組組長曾學貴說,目前最常見的計程車違規項目,是使用偽(變)造或冒用執業登記證,和無執業登記證或無職業駕駛執照,「交大各分隊不定期針對計程車實施專案勤務,每月至少4次。」
曾學貴表示,取締計程車違規行為,除發揮「一種勤務、多項功能」勤務特性外,並針對市區主要幹道或市區聯外道路的重要據點實施攔查。
在交大持續執行「安程專案」後,台北市計程車涉及刑案件數大幅降低,「以往計程車成為犯罪工具的情形,這近幾年來,社會新聞版面看不到了。」曾學貴說,「安程專案」還擴大到「共同營業區」(北北基宜桃),協調「共同營業區」的交通大隊共同執行,以確保民眾乘車安全。
此外,長久以來民眾所厭惡的路霸問題,交大綜合組也持續默默地進行著。「徹底清除住戶、商家以花盆、破桌椅、拒馬、鐵鍊、機車、腳踏車、攤架、市招等各種活動物品,或搭設車棚、水泥柱、鐵樁等固定裝置,將道路停車空間長期占為己用,妨害政府對該道路之支配權。」
曾學貴表示,無論是民眾檢舉,還是交警稽查發現,除當場依法取締舉發、清除移置障礙物外,並視現場路幅寬度、交通狀況規劃適量、適當之公用汽(機)車格位,並立即恢復巷道合理停車空間,以及買賣車、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違規停放待售、修理(配)及洗滌車輛等行為。

蛻變精進

「弭平路霸所造成的爭議與民怨,並增加市民停車需求及行的空間,這對整體交通順暢,有著非常大的幫助。」曾學貴說,交大有編排三組「除霸小組」,其中兩組「除霸清查小組」,由兩名員警帶班,會同環保局清潔隊兩小車四人執行。
另一組「除霸複查小組」,專責執行各分局除霸工作清除後地點、公用停車格位遭占用、路霸網站及書面檢舉路霸案件等複查工作。「每天上午9點到下午4點,分上、下午時段統籌規劃執行除霸工作地點。」曾學貴表示,如果必要,還可集中全部或部分人力、機具執行。
市民迫切需求的停車位,曾學貴表示,在除霸之後劃設公用停車格位部分,由各分局每週彙整資料,報由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在一週內審核評估劃設後建檔列管,並回復轄區分局及副知交通警察大隊。
對於交通執法與政策執行,方仰寧持續帶領著團隊戰戰兢兢地面對,「改善交通問題沒有期限與終點,改變交通執法技巧與態度,永遠都將隨著外在因素的蛻變而精進。」
方仰寧期望有一天,當民眾看到交通警察時,不再只有開罰單的刻板印象,而是代表著這條道路是順暢與安全。

「安程專案」在台北市持續推動,計程車涉及刑事案件數驟然降低。

民眾搭乘計程車注意事項

  1. 搭車時,先察看車內右前方及前座椅後方指定插座,有無置放執業登記證及副證(若無則避免搭乘),以及登記證上相片是否與駕駛人相符,並牢記車號、車行名稱、品牌及駕駛人姓名。
  2. 可請親友協助記錄車號及駕駛人資料(如姓名、特徵);
    遭遇緊急狀況時,切勿驚慌,亦請牢記上述資料。
  3. 計程車後車窗玻璃,未依規定標識車號,或車窗玻璃黏貼不透明反光紙,無法直接觀視車內環境者,避免搭乘。
  4. 司機態度凶惡、儀容不整者,避免搭乘。
  5. 乘坐計程車儘量保持清醒,以免歹徒有機可乘。
  6. 上車時請指定行駛熟悉之路線,以確保乘車安全。
  7. 錢財不可露白,避免危險上身。
  8. 遇有被害情況應牢記加害人之年貌、衣著、特徵及逃逸方向,並保持跡證之完整,及時向就近警察單位報案或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