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從媒體寵兒到人人喊打, Uber 做錯了什麼?

世界各地對UBER的抗爭不斷,是UBER面對生死存亡關鍵的重要戰役。

獨家報導企畫製作:張淯、賴宛佐|文:賴宛佐、葉惟禎|攝影:彭級鋒

為什麼勢如破竹的Uber,頻頻在全球踢到鐵板,甚至遭到驅逐出境?除了無懼法規之外,它們還做了哪些傷害品牌形象的事?

所皆知,Uber倍受爭議之處,就是司機的「身分」。
在台灣,只要年滿21歲、有一般小客車駕照,沒有重大的犯罪或肇事紀錄,基本上就能通過審核,成為Uber司機。但是想當計程車司機,則必須考取職業小客車駕照與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才行。
Uber私家車駛入馬路做起搶客的生意,讓計程車原本就難做的生意,更是雪上加霜。根據統計,光是台北市就有12,000輛的計程車在馬路上分食有限的大餅,很多司機有時一天跑12小時也賺不到2千元,現在連私家車都來分一杯羹,讓計程車司機大嘆日子沒法過了,也難怪世界各地的司機,都要奮起聚集起來向政府怒吼抗議。
Uber雖以強勢之姿進入各國市場,但是鍛羽而歸卻占大多數。儘管Uber在部分市場如中國與英國倫敦已有部分進展,然而在歐、美、亞洲等國家都陸續釋出禁止令,台灣Uber一度差點被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將以「申請經營業別與實際經營內容不同」為由,撤銷 Uber 的投資許可。究竟Uber做了什麼,以致在國際市場的擴張上頻頻踢到鐵板?

Uber只是媒合平台,是資訊業不是運輸業?

Uber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媒合的平台」,而不是政府認定的運輸服務業者,成立平台的目的是為了給消費者有更好的搭乘體驗,解決私家車閒置的空車問題,讓資源可以被活用,進而讓司機賺更多。也因為Uber認定自己只是一個居間媒合的角色,而非運輸業,因此避開運輸業的相關管制,以及該繳納的稅收等規定。
然而就各國的法律層面來看,Uber的司機分明就是經由平台進行載客服務,並且按程向乘客收取資費,而Uber再從中收取「仲介費」。以我國《公路法》的規定,Uber其實就是「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必須受到運輸業等相關法令的規範。
因此,Uber在歐洲,包括西班牙、荷蘭、葡萄牙、比利時、德國、法國等地區,以及東南亞地區包括新加坡、泰國、越南、印尼等國,都因為違反當地法規而遭到禁令,即便在美國,Uber的發源地,內華達州也以Uber未申請營運執照而被禁止營運。Uber向法律挑戰的硬氣,換來的是更多的「驅逐出境」。

Uber在大難期間,用浮動費率大賺災難財?

Uber的浮動費率機制,原本是為了供需平衡,費率完全經由演算法自動調整,當需求者大增時,系統便會自行漲價,以吸引更多司機加入載客。
然而這項機制,卻在災難發生時被大罵只顧著賺災難財,枉顧「人情義理」。
Uber在2012年颶風桑迪(Sandy)侵襲紐約時,因漲價 2 倍被罵翻;在雪梨發生劫持事件時,車費大漲4倍引發反彈;在紐約暴風雪時暴漲8倍,更被批得一無是處。
Uber重視商業利益更甚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行為,讓用戶對 Uber的觀感不佳,甚至引發反感。

搭乘Uber的安全疑慮,誰來保證?

Uber司機資格審查制度的漏洞,以致於搭乘安全在全世界都備受質疑,不只印度發生一起女大生被載到偏避地區性侵,連英美法國也曾發生多起Uber性侵案等相關糾紛。
洛杉磯與舊金山機場及警局發現,Uber光是在這兩地,就有25名司機有犯罪前科,顯示Uber在應徵司機時所採用的背景審查系統,無法完全過濾有犯罪前科的司機。
而印度性侵女大生的司機,更有性侵記錄。此事件發生後,印度政府強制要求Uber停止服務,直到Uber建立完善的司機審查制度之後,才能申請再次營運。

收費制度與司機「福利」的改變,讓供需雙方心生不滿?

如果叫車5分鐘後取消本次車程,Uber會收取40元的「取消費」,目的是為了防止用戶濫用取消行程功能。然而,曾有消費者苦等不到叫車,後來才發現原來司機找不到路而自行取消該次服務,但消費者仍得被迫支付40元,再加上手續費,實際上支付的費用根本超出40元,不合理的扣款方式,讓該名消費者立即移除Uber應用程式。
而Uber剛進入市場時,代為支付罰金的「貼心福利」,隨著罰金愈來愈高,現在已改為「在法院判決出來之前,須由司機先行繳納」。但眾所皆知,打官司曠日廢時,等到判決出來,不知何年何月。
還有,台灣Uber推出「菁英優步車資優惠 15%」方案,被司機認為是優惠價差根本由司機吸收,原本的車資就已經不到計程車的6成,現在又降15%,讓司機感歎付出時間得不到合理的報酬。雖然台灣Uber回應,這是全面性的車資調降,但仍讓許多司機決定罷工「不幹了」。
媒合平台的為難之處,在於必須顧及供需雙方的利益,Uber「以用戶為出發點」的形象,顯然正在隨著政策的改變,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