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關 北市都更便民方案

獨家報導文:萬文隆|圖:相關單位提供

身為全台都更案件最多、金額最大的區域,台北市為縮短都更冗長的整合、審查期,自今年10月1日實施「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方案,相較一般都市更新方案可節省一半以上的時間。

市更新快速通關自2013年10月1日實施起,萬華區及中山區等案目前正在審查中,提供市民更多更新改建選擇。至於私地主未達到百分之一百同意的都更案,因未能適用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案,因此台北市政府於都更審查程序中引入民資源進行「協檢制度」及「委託專業審查」,同時創設「權利變換審查小組」,以提升都更成效。

台北市政府的都市更新,既有機制包括「老舊公寓更新專案」、「一般都市更新」、「公辦都市更新」及「防災型都市更新」,也將產權單純、整合百分百之建築基地納入考量,「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方案主要依都市更新條例,並經取得所有權人全體同意之協議合建都市更新案。

台北市「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方案與新北市「簡易都更」方案不同,「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方案,為依都市更新條例並經取得所有權人全體同意之協議合建都市更新案,但新北市「簡易都更」方案適用對象為一般建案,非屬依都市更新條例之都更案,與台北市都市更新多元改善方案的方案六「老屋重建」方案相似。

行政流程簡化 

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規劃,基於推動都市更新過程中,所有權人意見整合耗費最多時間,而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方案主要是為了鼓勵實施者於送件前取得所有權人全體同意的協議合建更新案,以行政流程簡化的方式來予以協助。

一般都市更新案件的程序於送件後將歷經七個行政流程,包括:(一)法定要件審查、(二)計畫內容專業審查、(三)公開展覽十五日及公聽會、(四)幹事會、(五)幹事複審、(六)審議會審議、(七)核定實施等,會需要這麼多流程步驟,原因是一般都市更新案只需要符合法定門檻的所有權人同意即可送件,且計畫內容涉及權利變換分配,所以除法定要件外,對於計畫內容需較為周延的審查流程。

所有權人全體同意的協議合建案,權利分配都是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間的協議內容,較無爭議,所以行政流程可縮減為五個步驟,縮短計畫內容專業審查及幹事複審程序,並將審議會審議簡化為審議會報告,預估送件至審議通過的台北市政府內部行政審查程序調整為約六個月,相較一般案件可節省一半以上的時間(兩者比較如上表列)。

至於私地主未達到百分之一百同意的都更案,雖未能適用都市更新快速通關案,但是,台北市政府於都更審查程序中引入民資源進行「協檢制度」及「委託專業審查」,由專業者快速檢核案件的法定要件及計畫內容,爭取時效,同時創設「權利變換審查小組」,針對估價嚴格把關,以消弭都市更新爭議並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藉此提升審議品質。且訂定計畫範本、估價範本、共同負擔提列標準、工程造價要項等標準,使計畫內容標準化,以使審議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