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民國105年網路銷售金額達新台幣3兆5395億元,比5年前成長73.8%,透過網路銷售給個人(家庭)規模達5257億元,比104年成長21.1%,電子商務逐漸成為民眾重要的購物方式,實體的百貨業要用什麼招數與電子商務一爭長短?
百貨公司近幾年開始轉型以娛樂社交為主的業態,餐飲、化妝品、精品這3大新業種,需要靠人服務的特性讓電商無法取代,成為百貨業維持業績成長的新動能。
百貨業者指出,餐飲、化妝品跟精品不太可能單純在網路購買,以化妝品來說,不同的膚質需要專人介紹,使用對的商品才能有效果;餐飲則是一種社交行為,同學、同事、同鄉等要吃飯聊天,有話題的百貨美食餐廳就成為聚會首選。精品高消費客群在意的不僅是價格優惠,更多的是專屬服務內容的價值。
商業發展研究院商業科技應用研究所副所長戴凡真認為,就算在中國等電商使用率高的國家,網路銷售占零售總額最多也只有15%到17%,而且似乎已經到頂,顯示實體通路可以走不同的路。
戴凡真分析,電商利基在於交易快速,民眾購買商品很快速、便宜、選擇多且商品數量擺設無極限,以前標榜販售多種貨品,且貨色齊全的百貨公司,只要缺少電商平台的某些特性,就容易被取代。
也正因為如此,百貨公司被迫轉型,增強電商難以取代的娛樂社交等面向,「消費者得需出門到百貨公司才能獲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