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雙子星弊案 官員包庇涉貪

北市雙子星開發案,是史上最大投資開發案,總金額超過700億元,先期車站工程已經動工,預計2014年完成。

獨家報導文、圖:翁世恆

台北雙子星開發弊案愈演愈烈,從檢調偵辦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收賄案,印證當初得標的太極雙星根本是空殼公司,組成份子複雜,但只靠送錢行賄打通關,就能得標?恐怕內情不只是如此而已。

至目前為止,外界以為,這樁號稱史上投資金額逾700億元的聯合開發案,除了太極雙星團隊謊稱背後有龐大的國際團隊撐腰,靠著打點議員、疏通評委與官員,才能一路過關斬將,取得第一順位的議約權。

誰更改遊戲規則

但是,台北市議員林國城並不這樣認為。他首先指出,台北市政府所主導的公共工程,性質上包括了案、聯開案和獎參條例這三種,無論是哪一種,只要沒有動用到單位年度預算,都不必經過市議會審查,行政單位自己就有權責決定,不受議會監督。

「議會當然可以質詢、監督市政府的公共工程品質,甚至用附帶條件的方式,要求市府單位做好品質控管,但是沒有動用到年度運算,市議會沒有強制力,市府部門當然也不受議會約束。」

林國城指出,雙子星開發案之所以會進到議會審查,是捷運局動用到聯開處(聯合開發處)的預算來執行,歸屬於交通委員會,「這個過程沒有問題,議員質詢也沒有問題,問題的重點在於,承辦單位聯開處和其上級單位捷運局,對於開發案的執行、招標過程出現問題,才是雙子星開發案最大的弊端。

「利益團體都會找熟識的議員尋求支持,無論早已認識,還是透過介紹,例如A議員的背後利益團體是雙子星公司,B議員背後的利益團體是其競爭對手是中工工程,站在選民服務的立場,這也都是無可厚非的,但問題是,你承辦單位的遊戲規則是怎麼制定的?有沒有為特定對象量身訂做?誰有這個權責可以這麼做?這才是重點!」

林國城舉例,在第四次招標時,聯開處突然更改投標資格,要求具有國際標資格的廠商,才能參與投標。「為什麼突然更改?為什麼前三次招標都沒有要求廠商具有國際標?原因為何?」林國城質疑。

【左圖】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收賄護航太極雙星案被羈押,檢調提前收網,案情將向上發展。 【右圖】北市財政局長丘大展被控涉入雙子星收賄案,遭到檢調約談。
台北市長郝龍斌(中)在去年底,太極雙星公司取得優先議約權記者會上,與該公司董事長何越儒(右二)共同宣布展開合作關係。左為前副市長陳威仁,右為該公司發言人王佑仁。

私地主不滿控訴

事實上,雙子星開發案是在總統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定案,以聯合開發的方式,由公地主(市政府)與私地主(私人土地)共同合作,當時馬英九為了說服私地主配合市府政策,同意私地主以個人名義參與工程招標。

換句話說,私地主同意拆遷地上物,換取參與公共工程的機會,等於是拿自己的財產,投資到政府主辦的工程上。

雖然台北雙子星案公地主與私地主比是8:2,私地主只不過佔整個開發案的微不足道的比例,但是私地主看好開發案未來的投資報酬率,因此當下也就同意將土地販售給捷運局,換取參與投標的機會。

前三次招標工程因故流標,但是到了第四次招標作業時,聯開處突然修改遊戲規則,要求參與招標廠商,必須具有跨國工程技術或顧問公司,也就是具有國際標的資格才能參與,等同於將私地主排除在外,讓當時代表31位地主的王小玉不滿,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最後獲得勝訴,聯開處必須廢止國際標規則。

根據瞭解,私地主與捷運局簽訂的合約內容並沒有放棄自建,且當時捷運局承諾興建超過20層的大樓,並委託啟聖實業興建,後來啟聖被併了,大樓也沒蓋成,合約當然失效;捷運局不應拿十多年前的合約來講現在的開發案,應該與私地主坐下來談論未來的合作事宜。

評委名單備受爭議

根據聯開契約書上載明,開發方式包括:本聯合開發基地由甲方(或委託)辦理基本設計及研擬聯合開發計畫;聯合開發基地內之公有土地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甲方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第12及第13條規定徵求聯合開發投資人,並由投資人依甲方核定的聯合開發計畫及開發建議書,在建築法規許可範圍內繼續完成設計;另外,C1內土地聯合開發之建蔽率與容積率均應以已公告之都市計畫為準。

依照C1、D1開發慣例,首年由私地主找投資者優先議約,若流標次年再由市府公開招標,此後即依此順序進行;民國100年第五次招標理應輪到私地主優先,但不知何故,市府竟改為公開招標。

C1、D1開發案第五次招標後來出爐,包括億大組、中工組,還有私地主與日商賀川國際、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互助營造、谷中城有限公司組成的太極雙星團隊參與投標。

「遊戲規則是誰改變的?這才是弊案的主因,檢調單位找到議員貪瀆,只是決標內容的過程一小部分,真正出問題的,是制訂遊戲規則的人。」林國城說,七百億元的開發案太大、也太廣,就算私地主找投資人進場,所佔的比例也不高,「問題出在公地主,也就是市政府!」

林國城不諱言地表示,舉凡任何一項投資開發案,要看兩樣東西,一是計畫書,二是財務審查,太極雙星公司顯然是有人護航,才能用空殼公司,以金光黨詐騙的手法,獲得第一順位,卻到最後關頭,卻繳不出履約保證金而現形。

「太極雙星為何受到評委青睞?答案就在17位評委名單裡面。」林國城拿著評委名單指出,17位評委中「官九民八」,政府九位,外聘八位,但其中爭議性最大的人是吳福祥。

「民間外聘評委只要有一張贊成票,決標資格審查就等於是輕鬆過關,吳福祥與太極雙星公司之間關係,一直是議員質問的焦點,難道就沒有官員發現?」林國城質疑著。

他還指出,捷運局的聯合開發案目前有47項,已完成27項,「出問題的新店美河市開發案,和雙子星案圖利特定對象。」他指出,只要是公地主大於私地主的開發案,就一定會出問題,美河市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左圖】台北市議員林國城認為,弊案不在市議會,而是市府內部。 【右圖】評審委員名單中,具有爭議性的人士在其中,讓弊案更加不單純。

涉貪層級在市府高層

美河市案中,北市府以農業區用地低價徵收民眾土地,後來才發現高估基地面積,剩下大批空地。這些空地後來變成一棟棟高樓大廈,經權利分配後,多數變成財團持有,再用高價賣出。欲哭無淚的是,原本持有土地卻被賤售的私地主,捷運局因此受到監察院糾正。

林國城認為,雙子星案聯開處不可能一手遮天,他的上級捷運局不可能不知情;捷運局也不可能一手獨攬,「那他的上級單位是誰?財政局啊!問題出在哪裡?應該很清楚吧?」

林國城說,基於同事情誼,他不便評論同僚議員的作為,但是他很肯定的指出,特定團體找上賴素如,不是她議員的身份,而是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身份,這意味著涉入層級不只是在議會,至少在市府局處以上。

他呼籲檢調單位,應該將偵查重點放在市府內部,不要誤導社會社會大眾,以為弊案是在市議會裡發生,真正的弊端發生的源頭,在台北市政府。


 

雙子星案小檔案

台北雙子星大樓是位於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內的雙棟摩天大樓,雙棟大樓造價達新臺幣700至800億元,由一棟地上76層(320.7公尺;代號D1)與另一棟56層(241.5公尺;代號C1)、地下皆為4層的大樓組成,中間以空中平台相互連通。其地上二樓到地下四樓之樓層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興建,地下三層樓為桃園機場捷運台北車站,並與位於台北車站的台鐵、高鐵、台北捷運紅線、台北捷運藍線、台北捷運綠線北門站連通。

先期工程於2006年9月25日開工,車站部份於2008年12月31日動工,最快將於2014年10月完工啟用。

目前計畫,C1預定地會有56層,預計2017年完工,隔壁D1定地則是會有76層,預計2018年完工,而完工後台北雙子星將取代新光人壽保險摩天大樓,成為台北市第二高樓,以及全台灣第三高樓。

桃園機場捷運台北車站設置於地下三樓,配置兩個島式月台,並設置電動步道,連接台北車站大樓的地下第一層(穿堂層),亦與台北捷運松山線北門站(興建中)透過地下街連接。

匯集高鐵、台鐵、機場捷運與台北捷運四鐵共構(板南線、淡水線、松山線)也可稱呼六鐵共構,加一條國道客運,是繼香港、吉隆坡和曼谷之後,全球第四個捷運站還兼具延伸國際機場服務功能的城市,旅客未來可在此地預辦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