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員疑遭性侵跳樓/關懷不符程序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文:何豪毅(台北報導)|攝影:何豪毅

北市衛生局兩年前接獲匿名檢舉,一名女職員遭控當小三,官員找她來問話後,女職員情緒崩潰強調遭性侵,但當晚該女即自市府大樓跳樓輕生。案發兩年後,監院今(5)日公布調查結果,以新北衛生局稱「員工協助關懷」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予以糾正。

監委紀惠容、張菊芳指出,新北市衛生局109年6月29日接獲匿名檢舉信件,內容「未涉及公務」或「與公務無關」,純係針對女職員私人生活且文字具攻擊性,副局長約該女隔月3日談話,並出示與已婚男子有不倫關係信件與照片,女職員當場痛哭控訴遭性侵始末。

「她說她知道這信是誰寄的,並且要導向她就是小三,接著斷斷續續泣訴自己曾遭廖某性侵的過往」,監委指出,女職員情緒崩潰,衛生局官員雖有給予擁抱安慰,但並無專業心理咨商人員在場,全程談話歷時一小時又15分鐘,談話結束後卻獨留女職員在會議室最後離開,最終憾事發生。

監委認為,雖勉力處理女職員之情緒,但當場卻未組織章程規定得有心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參與,對於覺察性被害人心理創傷之敏感度及處理之專業能力不足;談話結束後卻獨留女職員在會議室最後離開,未特別注意女職員之動向或施予女職員必要之保護措施,處理過程實有疏失。

此外監委也指出,刑法228「權勢性交猥褻」對受害者結構性困境保護顯有不足,加害人與被害人存有權力不對等,且加害人利用權勢或機會,致權力弱勢被害人難以抗拒,司法院及法務部允宜強化司法人員對於權勢性交猥褻事件可能脈絡及識能,盼扭轉司法人員對被害人刻板印象,落實保護性自主權及弱勢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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