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選舉「欠加班費」被控未給加班費

(圖/于美人 fb)
(圖/于美人 fb)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于美人去年以無黨籍參選台北市第五選區(萬華、北中正)立委失利,選後遭團隊提告未給加班費、勞健保等,雙方鬧上法院。于美人今親上火線回應,她說自己首次選舉,過程中有許多未竟事宜感到抱歉,如今要勇敢面對,一定不會虧待年輕人,有錯一定改。

台北地院6月接到一紙民事訴狀,于美人的幕僚控訴,選舉期間至少連續上班7天高達50次,甚至還有連續上班28天的紀錄、月均加班時長達80小時,要求于美人支付競選期間的加班費。

不過,于的律師強調,她每月給付的工資已包含執行競選期間一切工時,且于美人在選後還個別給付離職金,已能補償選舉期間辛勞,因此不同意再付加班費。

于美人委任律師徐維良強調,競選團隊成員於113年1月13日投票後,未再提供競選所需活動之相關勞務,並於113年1月31日退保勞健保,並解散競選團隊,于女士所發放薪資為足額且超額之給付,未有積欠加班費之情事,「本件既已進入民事訴訟程,于女士將依法院程序處理本件爭議 ,並相信終將獲司法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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