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陸懷恩/綜合報導
2020年總統大選爆發的王立強「假共諜」案,受牽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繼台灣高檢署今年8月駁回再議、向心夫婦涉共諜案獲不起訴確定後,2人另被控涉犯洗錢罪,台灣高等法院上月也判決2人無罪。由於今天是檢方上訴期限日,但檢方因受限《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未能在上訴期限內提出,因此2人將獲無罪確定。2人在被境管1420天後,終於可回家了。同時,2人被扣押超過2億多元的3戶豪宅,也將解凍還給2人。
此外,因高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同時裁定2人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因此,在確定獲判無罪後,2人可聲請解除境管返回香港。
本案起因於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媒爆料,指他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調查局當天在機場攔截準備出境的向心夫婦,北檢訊後依涉違反《國安法》將2人列被告並限制出境。在檢方偵辦1363天後,台高檢8月駁回北檢二度再議,向心夫婦終獲不起訴確定。
不過,北檢另指控向心夫婦配合涉嫌吸金詐騙的大陸「國太公司」,拿不法所得「假投資、真洗錢」購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4樓及10樓共3戶豪宅,2人購屋及裝潢費用合計新台幣2.9億元,依洗錢罪起訴,扣押2人台灣帳戶及3戶豪宅,並向法院聲請沒收3戶豪宅。
但一審判決向心夫婦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無證據證明2人參與非法吸金及洗錢犯行,9月6日駁回檢方上訴,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都獲判無罪,除非判決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解釋、判例,否則檢察官不得上訴三審。
檢方9月18日收受高院判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至10月11日為止,但因檢方受限《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未能在期限內提起上訴,因此向心夫婦被控洗錢案亦將獲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