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懷恩/綜合報導
台灣「新住民」如今已成新台灣人一部分,但新住民直系親屬來台定居限制仍極其嚴格。新黨立委參選人游智彬上周前往立院,要求放寬新住民父母定居的限額,還給新住民孝親的權利。
身兼桃園市政顧問的新黨立委參選人游智彬,上周三偕同前民進黨組織部副主任莊嚴、原住民立委參選人米甘幹、台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理事長史雪燕等人,前往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訴求新住民的「孝親權」。
游智彬說,自1987年開放兩岸探親以來,迄今已有近36萬陸籍配偶與台灣民眾結婚,其中25萬人來台定居,再加上20萬其他國籍新住民,總計45萬新住民在台生活。他們不僅在各方面都有傑出表現,也替台灣人民生兒育女、勞心勞力,但等他們父母年歲漸增需要人照顧時,新住民孝親權卻被台灣冷冰冰的衙門給無情剝奪。
游智彬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2款規定,大陸配偶父母想來台定居,須年滿70歲才能提出申請,不僅需要等待平均10年以上時間,且移民署每年實際核定限額只有60名,顯然是用不合理的法律手段,剝奪陸配們奉養父母的孝親權,而外配更是連這樣的權利都沒有。
原住民立委參選人米甘幹.理佛克表示,由於與台灣民眾結婚的大陸青年男女多為獨生子女,待其雙親年歲漸長後在大陸無人照料,為人子女勢必需擔起長期照護的義務與責任。
他呼籲台灣政府相關部會,應重視新住民在台的孝親權,停止歧視性的政策手段;同時,要求立法院各黨團簽署修法同意書,除承諾取消新住民直系親屬來台定居限額或提高配額,並增訂外配得接雙親來台定居的規定,徹底保障新住民的孝親權。
就讀國立政治大學博士班的陸配馮寧默認為,目前陸配年邁父母定居門檻過高、排期長,作為獨生子女一代,未來將不得不陷入照顧大陸父母或照顧在台家庭、小孩的兩難困境,大陸人均壽命不及台灣年長,造成一些陸配父母在等待定居排期中過世人倫悲劇。
同時,同為新住民的外籍配偶由於法令限制,年邁父母無權來台定居。馮寧默認為,多年來陸外配政策有別,如外配無法接年邁父母赴台定居,但最快取得身分證年限卻比陸配早2年;而在取得身分證後參與公職,陸配、外配都需要再等10年,這些人為區隔政策很難團結新住民全體。馮寧默希望同為在台新住民,未來能在更多政策互相看齊取長補短,團結起來爭取屬於新住民權益。
游智彬除嗆移民署、陸委會破壞新住民家庭、剝奪新住民照顧父母權利外,也嗆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欺負新住民,桃園市立委鄭運鵬中國鵬、魯明哲等人4年在立法院期間沒為新住民講過一句話,完全漠視56萬新住民家庭需求。
參與表達訴求的還包括中華青年交流協進會理事長李鳳萍、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台北會長陳榮霞、台灣新住民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賀樺、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理事長鍾錦明、政大國發所博士生馮寧默等新住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