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可恩」就是許哲賓 刑事局說分明 恐嚇罪最高判5年

邢事局副局長邱紹洲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偵辦過程。圖/引自東森新聞
邢事局副局長邱紹洲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偵辦過程。圖/引自東森新聞

獨家報導 記者沈世鵬/綜合報導

臉書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自稱收到威脅信件,警方經追查後發現恐嚇信為林裕紘與國民黨黨工許哲賓自導自演,桃院3日凌晨裁定許哲賓羈押禁見,林裕紘目前人因在國外,專案小組將傳喚說明。同時,刑事局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偵辦進度,並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用網路假帳號恐嚇他人,已違反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及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局3日上午出面說明最新偵辦進度指出,全案經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宿股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桃園市刑大、桃園分局及新北市刑大共組專案小組。

刑事局指出,經調閱臉書暱稱「何可恩」資料,帳號註冊電話屬薩爾瓦多,註冊IP屬墨西哥,傳送恐嚇訊息IP屬巴西,研判犯嫌使用假名字,並透過境外VPN跳板IP犯案,企圖躲避警方追查。

專案小組透過科技偵查與資料分析,發現犯嫌於新北市某咖啡廳上網,使用境外VPN IP做為跳板,於9月21日18時33分更換臉書暱稱「何可恩」大頭貼相片,並於18時41分傳送恐嚇內容予臉書粉專「Lin bay 好油」林姓版主。經調閱分析犯案地點新北市咖啡廳附近監視器,鎖定許男涉有重嫌。

專案小組於10月2日上午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拘票於許嫌位於新北市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犯嫌1人,查扣手機2支、筆記型電腦2部以及隨身碟1支。

刑事局強調,中華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惟絕不容許以言論自由為名破壞社會秩序,許姓犯嫌利用網路假帳號恐嚇他人,已違反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及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躲藏在網路鍵盤後面的犯罪者,警方一定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於事情的論證,最重要的是理性來討論,不要捕風捉影;政府捍衛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但是也不容許任何恐嚇的言論與行為,這是為社會和大眾所不容的,希望有心人士絕對不要以身試法,希望司法單位能夠繼續做調查,讓相關的事件能夠盡早釐清。

對於雞蛋後續的爭議,陳建仁表示,經中央與地方聯合稽查確認都沒有問題,食藥署也已精進雞蛋原料、產地標示的程序,希望國人安心。

國民黨則表示,國民黨不容許任何造假情形,對於本案也感到十分詫異,該粉專遭恐嚇案件也是由國民黨執政的桃園市警局依法蒐證,把相關物證移送地檢署,才能夠找到真相,希望司法檢調能儘速釐清真相,

國民黨強調,至於涉案人在行政上的責任,黨部也會從嚴從速處理;對於進口雞蛋帶來的食安問題,有多少洗標籤、洗產地?有多少已經被吃下國人的肚子?國民黨後續一定會繼續追究,保障國人健康。

有媒體報導指出,國民黨在得知此事後,在第一時間做出2道防火牆,並跟外界表明態度,第一個是藍營立場的出發點就是為食安把關,和「Lin bay好油」相關恐嚇事件無關;第二點則是許哲賓純屬個人行為,國民黨支持檢警後續行動。而許哲賓向政策會請辭後,也已得到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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