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林平詩/綜合報導
北檢認為高虹安辦公室公積金支出「洗頭、卸妝綿、餐費」不算公務,羅智強舉出2007年檢方認定謝長廷、蘇貞昌以特別費「用餐、買西服、襯衫、紅酒都是公務」,苗博雅以特別費與助理人事費不同辯解,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再次發文打臉。
楊植斗以「雞腿換來的雙標見解」為題發文,認為「高虹安案的爭議在於,請助理回捐公積金後,應該挪作公用,不該拿來負擔個人的生活消費」、「買公用的咖啡機放在辦公室竟也成為檢察官求刑的理由,實在讓人傻眼。」
楊植斗說,「所以羅智強才會發文痛批,若按一致的標準,謝長廷丶蘇貞昌的特別費,也有供個人享樂花用,例如買西裝丶吃大餐,都被檢察官認定是『公務』而不起訴」
楊植斗解釋,「助理費丶特別費,當然不一樣。但若講到貪污的標準,用公家的財物滿足個人所需,如果高虹安有問題,蘇貞昌等人也絕對有問題,苗博雅說羅智強牛頭不對馬嘴,其實苗博雅才是魚目渾珠,偷偷換去貪污的概念。」
最後楊植斗的結論是:「苗博雅的政治學分點滿,用詭辯來打擊異己,好得到民進黨的青睞,但這款雙標,苗博雅的台大法律學位,大概是雞腿換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