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快遞工會向賴清德陳情 希望能領到足額獎金

圖/主辦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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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記者張英傑/台北報導】

副總統賴清德今(18)日宣誓就任民進黨黨主席,不過場外並不平靜!中華快遞企業工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三方共同主辦,今天到民進黨中央樓下拉白布條向賴清德陳情,並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快遞員工,希望過年前能夠領到足夠的獎金好過年。

新聞稿表示,春節即將到來,然而中華快遞的勞工卻不能過好年,工會已於1月15日以83.2%高比例同意通過罷工投票,也在1月16日記者會上強調「只要年前拿到績效獎金」就可以避免罷工發生。

新聞稿指出,然而交通部長王國材、中華快遞公司仍然堅持以「公司治理」、「董事會過才能發」,拖延工人年節很重要的這筆獎金,執政黨這樣的做法,於情、於理、於法,都有很大的問題,如果民進黨政府繼續擺爛,最後罷工真的發生,工人真的是被逼上抗爭這條路。

新聞稿說,這筆獎金,對於中華快遞工會弟兄姐妹們來說,春節前拿不到,就發不出小孩的壓歲錢、給不了孝敬長輩的紅包,於情,民進黨政府真的要工人難過年嗎?

圖/主辦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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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進一步說明,這筆獎金,是去年中華快遞罷工時已與公司白紙黑字簽訂協議:「不低於110年及109年平均」,目前已經明顯違約跳票!因為以往只要調薪,中華快遞公司就會從大家的績效獎金扣回去,這次扣得特別嚴重,每個人都少三萬到五萬。

新聞稿質疑,但是,中華快遞公司沒有賺錢嗎?有賺錢!111年稅前淨利1億1千萬,比110年還要多!為什麼有賺錢的公司,還要扣基層工人的績效獎金?為什麼交通部長王國材說:國營事業不能帶頭低薪,但是中華快遞調薪後,年所得不增反減?這樣有合理嗎?

新聞稿指出,昨天王國材部長公開表示:中華快遞公司1月31日召開董事會,會支持加發這筆獎金。但是我們要問的是:公司治理可以大於國家法律嗎?董事會可以通過違反勞動契約的決議嗎?

新聞稿質疑,中華快遞公司工作規則明確記載:「績效獎金發房間為春節前十日發給」,而董事會召開日期晚於農曆春節,是董事會的問題!這樣的公司治理,於法根本不符,難道我們的執政黨,看到這個違法的事實,還要硬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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