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記者談曉泉/新竹報導】
立法院黨團協商,將可望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限制讓轉調期間的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如符合一定要件,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得調任至子女實際居住地的機關。
國民黨立委、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林思銘表示,力求在這個會期讓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修正草案能順利送出委員會,放寬公務人員為養育3歲以下子女轉調限制,讓公務人員得以兼顧職場與家庭。
林思銘指出,此次修法重點在於,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營造養育子女的友善職場環境,故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如符合一定要件,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得調任至子女實際居住地之機關,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使公務人員得以兼顧家庭與職場。
立院在去(2022)年審查第22條條文時,多名立委都表示支持,但也擔心遭到鑽漏洞、被濫用的可能性,最後,司委會通過附帶決議,「為避免公務人員藉由照顧子女需求,刻意安排子女居住地,以同時辦理商調,影響機關用人權限,請銓敘部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修正通過後,各機關如何妥適考量此類商調案件之同意與否,作成相關通案解釋,俾資各機關有所依循。」
此次經過朝野協商,各黨均達成一致共識,順利通過協商,尚待院會完成三讀,林思銘表示會繼續努力,持續為廣大民眾的權益來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