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現金年前不發將等到3月後 為保蘇貞昌官位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獨家報導【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蔡政府發現金給民眾的時間點成為朝野爭論焦點,藍委認為立院兩三天就可以通過特別條例法源,不必等到年後;立法院只要延會3天即可處理完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5)日表示,拖到年後才發放現金,依照程序將等到3月以後,這也是為了讓蘇貞昌保住閣揆官位,他覺得很可恥。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日記者會中提到發放現金的時程問題時,賴士葆表示,1月13日立院本會期結束後,再增加開會三天即可處理完畢,朝野已有高度共識的議案,逕付二讀即可完成,他不了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來不及的說法,認為拖延發放現金到下會期,目的就是讓蘇貞昌續任閣揆官位,是蘇貞昌與柯建銘的陽謀。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說,特別條例通過才有發現金的法源,所以行政院要趕快通過送案到立院,立院可在下周13號加開臨時會或延會通過特別條例,只要兩三天就可以通過,而現金發放要財政部或任何部會發放,還需要一些作業時間,可能要在農曆正月初以後開始進行,最快可能要到元宵節前才能發放現金。

費鴻泰表示,重點是特別條例一定要在本會期完成,若拖到2月的下會期才開始,下會期甚麼時候要開,將充滿許多變數。賴士葆說,立院2月開議的程序就是行政院長需要先做施政報告總質詢,要處理特別條例法案,再快也是3月以後了。

賴士葆表示,觀察指標就是今天行政院院會有沒有相關特別條例的議案討論,如果有就能在今天送案至立法院,立院明天就可以加開臨時程序委員會排案,立院就可以開始審查程序,如果沒有就是打假球,是用宣布這個議題來保住蘇貞昌官位,他覺得很可恥。

費鴻泰說,據了解今天行政院會沒有特別條例議案討論,若等到下周四通過後送立院,立院若能加開臨時會,1月16日開臨時院會、程序委員會,17日周二即可處理完,他建議以延會方式處理,延會三天就可以處理完畢。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今天國民黨團會正式行文給立法院長游錫堃,要求協商延會處理特別條例問題,再過年前完成立法發放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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