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江村、葉元之指控林佳龍賄選 林競辦:以訟止謗

獨家報導【記者張英傑/新北報導|圖/林佳龍競選團隊提供】

以訟止謗!針對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將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購買計程車廣告,指控為賄選。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李晏榕今(9)日下午來到新北地檢署,對兩人提出違反《選罷法》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

李坤城表示,來到新北地檢署是要針對詹江村和葉元之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訴,連日來林佳龍競辦已經清楚說明,有關競辦與計程車業者是付費競選廣告,要求計程車業者必須將廣告貼好貼滿才算符合契約,如果沒有就是屬於違約,已經講很清楚了,有任何個人或單位再把這件事情說成是賄選的話,就要提出告訴。

李坤城說,很遺憾競辦清楚以新聞稿回應,隔天更召開記者會說明,詹江村和葉元之兩人仍繼續抹黑造謠林佳龍賄選,如同馬克吐溫的名言「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了全世界」,他們意圖造謠抹黑林佳龍,雖然葉元之今天上午開記者會刻意閃爍其詞,但昨天的記者會傷害已經造成,今天特來地檢署提起告訴。

李晏榕說明,上週末網路上開始流傳3段影片,內容是計程車司機討論是否要貼廣告的對話,因此林佳龍競辦就在7日發新聞稿澄清,強調林佳龍跟計程車司機簽有廣告協議,要租用車體作為廣告使用,至於他們如何執行契約,林佳龍作為承租人無法去管控,如果有違約事實,林佳龍競辦會確認是否有違約狀況,進行民法相關處理。

李晏榕指出,林佳龍競辦發出新聞稿後,詹江村、葉元之在知道林佳龍辦公室有合法契約關係下,還發出不實指控說「林佳龍賄選」,詹江村透過臉書、抖音和YouTube散播言論,葉元之還召開記者會指控假貼廣告真賄選,所以很遺憾今天要「以訟止謗」,對詹、葉兩人提出《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告訴。

李晏榕強調,林佳龍競辦鄭重向社會報告,將來再有任何人在明明知道這不是賄選情況下,還拿影片做文章誣指賄選,我們絕對不會姑息,我們會追究到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