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位於台南永康區的「新住民聯合關懷總會」,遭民眾檢舉籌備及成立之相關程序不符規定,第1屆理事長徐素君更被提告偽造文書,經內政部調查,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屬實,於111年8月23日撤銷該會之核准立案。
據悉,「新住民聯合關懷總會」於111年5月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第1屆理事長為徐素君,該會在6月26日舉辦成立茶會,多位現任市議員及市議員參選人也到場祝賀。
詎料,內政部接獲民眾檢舉,指該會籌備作業、成立大會之相關程序不符規定,更疑似偽造不實資料,內政部立即進行調查。
▲「新住民聯合關懷總會」已遭內政部撤銷立案,但招牌卻未拆除。
(圖/民眾提供)
內政部職業團體科科長張福仁表示,「新住民聯合關懷總會」(以下簡稱該會)係經內政部於111年5月25日,以台內團字第1110022524號函准予立案,第1屆理事長為徐素君。惟本部接獲民眾陳情後,函請該會提出之發起人會議及成立大會紀錄相關佐證資料,經本部審認未有應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已違反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故會議決議無效。基此,內政部於111年8月23日以台內團字第1110041623號函撤銷該會之核准立案。
依人民團體法第61條規定,「未經依法申請許可或備案而成立人民團體,經該管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解散而屆期不解散,仍以該團體名義從事活動經該管主管機關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人民團體經主管機關廢止許可或解散並通知限期解散而屆期不解散,仍以該團體名義從事活動,經該管主管機關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亦同」。
據了解,該會會址設立於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招牌仍未拆下,是否違反相關規定繼續運作會務不得而知,提醒民眾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