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國道3號大溪路段,南向57.6公里處,今(1)日中午12時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15人輕微擦挫傷。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初步調查,車禍發生原因是,年約57歲的蔡男駕駛營業大客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潘姓駕駛的大貨車左後車身後,失控翻車肇事。
國道第六大隊指出,這輛右側翻覆的大客車,當時車上有駕駛及乘客20人,由台北經龍潭開往新竹。受傷的15人,分別緊急送往龍潭國軍桃園總醫院、平鎮聯新國際醫院及中壢天晟醫院診治,並無大礙。經酒測駕駛人均無酒駕情形,後續依規定調查處理。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勤務中心中午12時許據報,立即派遣所屬線上巡邏車及聯繫交控中心通知事故處理小組前往處理,在事故上游CMS可變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及聯繫警察廣播電台加強宣導。
國道第六大隊指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除了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外,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請駕駛人在變換車道時,應先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後視鏡死角,再開始變換車道,「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