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遺體火化之亂 國民黨立院黨團砲轟「指揮官陳時中打臉部長陳時中」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書記長萬美玲、副書記長鄭正鈐、洪孟楷今(5)日上午召開「校園防疫一團亂,發了快篩就想了事?確診死亡24小時火化?」記者會。砲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2年來遺體火化時間規定模糊不淸,引發「火化之亂」,除了指揮官打臉副指揮官陳宗彥,也發生指揮官陳時中打臉部長陳時中。遺體倉促火化,家屬遺憾無法送往生家人最後一面及最後一程。黨團除了表達譴責外,並要求重新規範遺體火化時間,讓民眾和殯葬業者遵循,也為亡者留下最後的尊嚴。

另外,截至昨日為止,有14位孩童不幸往生,34位孩童重症,其中又有17名孩童併發腦炎。端午連假期間,孩童在一片混亂中接種疫苗,緊接著第二劑施打期間落在暑假期間,黨團也質疑教育部將防疫工作推給學校承擔,讓老師、家長、志工、孩童在一片混亂中接種疫苗。緊接著第二劑兒童疫苗施打期間將落在暑假期間,民進黨政府做好準備了嗎?疫苗購買足夠了嗎?

總召曾銘宗指出,部長陳時中日前表示,現行規定「新冠肺炎確診死亡須於24小時內通報,遺體須盡快火化,並未規定須於24小時內火化」,說來輕鬆自如,陳時中似乎不淸楚這項規定,造成家屬可能為受難者送終的機會都沒有,已經引發重大爭議。誇張的是,副指揮官陳宗彥去年6月8日,即記者會上表示,「殯葬業者做好防護降低風險,遺體24小時內火化。」顯然一個指揮中心前後有2種講法,陳時中打臉陳宗彥,難怪殯葬業者批評朝令夕改,無法執行。

書記長萬美玲表示,陳時中打臉陳宗彥,其實更是指揮官陳時中打臉部長陳時中,推翻部長陳時中的公告,依據《染病防治法》第50條第4項規定:「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再根據衛福部所公告的內容「罹患新冠肺炎死亡」須在二十四小時內火化」,陳時中指揮官前後不一的說法,已經造成家屬無法見到親人最後一面而遺憾和不滿,造成殯葬業者遭到家屬責難。黨團要求指揮中心和部長陳時中,不要老是顛三倒四、相互打臉,應制定出標準規範。

鄭正鈐也指出,衛福部在109年就已經公告,將新冠肺炎歸第五類傳染病,對於大體處置須在24小時內火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在109年2月23日發函中華民國醫師公會聯合會,要求必須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遺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為何現在突然改變作法?陳時中依舊沒有說清楚,之前所公告的公函,還算數嗎?還是現在只要陳時中一句話,之前的公告就可以丟進垃圾桶了呢?

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衛福部突然說,新冠肺炎確診者亡生後不用立即火化,頓時引發「火化之亂」,殯葬業者急調冰櫃的「冰櫃之亂」,指揮官陳時中一句話,推翻部長陳時中的公告,造成家屬與殯葬業者之間的溝通出現爭議。101年衛福部官網上公告「第五類傳染病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入殮或火化」,民進黨政府在這5年來有做過修正、修訂公告嗎?不是該以當初的公告為準嗎?政府把規定訂清楚有這麼困難嗎?現在又說不需要24小時火化,讓家屬、殯葬業者無所適從。

洪孟楷表示,確診者往生家屬向他陳情,火化時往生者孤單可憐,如果陳時中說的是真的,可以申請國賠嗎?他質疑陳時中口中的「盡快處理」,是1小時?還是1週內?還是1年內?如此模稜兩可政策和規定,造成家屬與業者間的爭議,讓親人往生的家屬,情何以堪?

現場連線的殯葬業者林董事長也表示,政府的政策造成殯葬業者的困擾,殯葬公會要求罹患新冠肺炎往生大體,必須在24小時火化,讓家屬見不到親人最後一面,造成業者很大困擾,也不知道該如何向家屬解釋,政府應該向國人說清楚,到底規定是什麼?讓業者能夠好好處理往生者最後的「畢業典禮」。

下午,陳時中秀出公文表示,規定自109年1月15日開始就沒變過,並沒規定火化期限,但有要求希望盡快。家屬希望能見到亡者最後一面,或許可以找殯葬業者一起來討論。(照片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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