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選民服務演變成涉貪?北斗鎮李玄在將遭停職!喊冤將上訴爭清白

(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鎮長李玄在於2017年涉犯北鎮斗清潔隊代處理廢棄物及販售偽農藥,一審刑期5年6月,昨(17)日二審宣判,改為1年10月,刑期大幅降低,李玄在因涉及貪污圖利罪,被褫奪公權2年,將面臨停職的處境;彰化縣政府收到判決書,最快下周行文鎮公所,對李玄在處以停職處分,因剩餘任期不滿1年,縣政府將另派代理鎮長。

▲北斗鎮李玄在涉犯北鎮斗清潔隊代處理廢棄物及販售偽農藥,遭台中高分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彰化縣政府將以停職處分。
(資料照 圖/記者陳雅芳攝)

彰化縣政府表示,北斗鎮長李玄在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鄉(鎮、市)長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縣政府停止其職務。另依同法第82條第二項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本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程序。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依涉犯圖利罪、販賣而儲藏禁用農藥罪,2020年6月判處李玄在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併科罰金120萬元,李玄在不服,委託律師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依李玄在非擔任公務員期間,與公務員典同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兩年,又對意圖販賣而儲藏禁用農藥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易科罰金100萬元,沒收尚未追繳的犯罪所得3萬1500元。

▲北斗鎮李玄涉犯北鎮斗清潔隊代處理廢棄物及販售偽農藥,遭台中高分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彰化縣政府將以停職處分。
(資料照 圖/記者陳雅芳攝)

李玄在的妻子前北斗鎮長楊麗香說,李玄在那時候只是一介平民,基於「一人當選,兩人服務。」幫她處理一些事務,關於清潔隊讓私人廢棄物進場一案,司機和代處理業者都證稱李玄在沒打電話交代清潔隊放行,就算真的有關心,北斗鎮清潔隊根本沒收費,何來圖利貪汙?

楊麗香說,私人廢棄物進場鋪在垃圾場車道,環保局派員察看,認可那是可回收廢棄物,鋪車道沒問題,後來這件事出狀況,她和李玄在認為整件事很單純,沒收費貪瀆,私人廢棄物已全部被清除就應該全案落幕,沒想到發生這樣的意外,高分院判決也讓她和李玄在感到意外,但不敢有怨言。

北斗鎮李玄強調,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會上訴爭取司法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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