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18日同步執行全國取締酒後駕車專案

(雲林新聞)【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為落實政府「四季交安專案」,並配合酒駕修法加重處罰規定於111年1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雲林縣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參據歷次專案辦理成效,加強規劃酒駕攔查勤務,該局將於明(18)日同步執行全國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

為遏阻酒駕事故一再發生,除加強取締酒駕執法外,該局將持續採取多元手段抑制酒駕行為,透過「宣導、執法、公布」3階段聯合作業,加強教育宣導酒後不開車的觀念,提高認知,減少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取締強度,遏阻酒駕情事及公布成效與分析,精進防制對策作為,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針對酒駕致人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向上溯源,追查提供飲酒之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責任,運用第三方警政,配合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督促酒店、KTV及餐廳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叫車服務。

警方再次提醒,執法力道「沒有最強,只有更強」,除鎖定轄區易飲酒場所周邊道路,加強機動巡邏攔查外,仍將持續落實「區域聯防」,聯合鄰近彰、投、嘉縣警察局及國道警察大隊,規劃同步閉鎖式路檢,運用縱深部署、口袋戰術等方式,絕對讓膽敢以身試法者無所遁形。

雲林縣警察局呼籲大家遵照酒駕零容忍之「1、赴宴不開車2、同行共乘指定駕駛好放心3、杯下肚代客叫車好貼心4、有酒容call親友來接送好安心」,無論是飲用酒類或者是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薑母鴨、燒酒雞或羊肉爐等,酒測值超標均將遭受罰鍰(判刑)。請民眾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請人代駕或計程車代步最保險,並保有「酒駕零容忍 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觀念,特別要留意喝酒隔日的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避免開(騎)車,以確保交通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18日同步執行全國取締酒後駕車專案。
(圖/記者洪佳伶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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