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到319止 嘉縣府籲請業者盡速送件申辦

(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 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到今(111)年3月19日截止,嘉義縣政府自109年3月20日起即積極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也在農曆年前針對確定或疑似未登記工廠全面發文通知,希望配合中央共同達成「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目標,請尚未申請納管業者於期限前盡速納管,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政府對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今(111)年3月19日即將截止,嘉義縣政府自109年3月20日起,就積極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也在今年農曆年前,針對確定或疑似未登記工廠全面發文通知,希望業者配合中央,共同達成「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目標,縣府籲請尚未申請納管業者於期限前盡速納管,屆期如仍未申請者,將配合經濟部政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斷水電。

縣府表示,經濟部於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經行政院訂自109年3月20日施行,凡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於施行日起2年內(111年3月19日前)換發特定工廠登記。另對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即105年5月19日以前),於施行日起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施行日起3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包括環保、消防、水利、水保、衛生等),改善計畫經核定後2年內完成改善,施行日起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縣府經濟發展處指出,108年清查轄內未登記工廠,包含經縣府列管或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總計約有998家,目前申請納管案件約481件,臨登轉特登163件,目前尚有約近400家沒有申請納管,再次呼籲業者於3月19日前應盡速提送納管。

嘉義縣政府於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成立單一窗口申辦服務,並由專人提供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5-3620438;相關法規、申辦流程及表格皆放置於縣府全球資訊網-全縣線上整合申辦服務,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縣府提醒,配合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申請人進入縣府大樓遞件申辦特定工廠登記時,請配戴口罩、雙手消毒及量測體溫,共同維持安全申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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