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毒駕罰款未繳 土地遭查封母趕緊繳清

(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1名蘇姓男子涉嫌吸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制單舉發,台南市交通局依法裁罰新台幣9萬元逾期未繳,蘇男母親獲知蘇男名下4筆持分土地遭強制執行查封,趕緊代替蘇男繳清罰緩。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指出,義務人蘇姓男子(住安定區、49歲)於105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與和平路口,遭員警攔查,坦承吸食毒品,經採集其尿液送驗,有毒品陽性反應,警員製單舉發,台南市交通局裁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納,經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張哲榮表示,本案於111年1月間收案,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蘇男名下有4筆位於台南市安定區持分之土地可供執行,遂發函查封蘇男名下4筆持分土地,蘇男母親獲知土地遭查封,趕緊代替蘇男繳清罰緩。

張哲榮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執行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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