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台灣豬肉 內政部籲勿自疫區郵寄或攜帶肉製品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嚴峻,行政院長昨日在院會中呼籲各界一起努力,嚴防非洲豬瘟入侵。內政部今(21)日表示,農曆春節將至,政府機關已加強境外包裹及旅客行李檢查工作,並持續進行外來人口店家查訪作業,請民眾切勿攜帶或郵寄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入台。另外,也肯定移民署與航警局為杜絕非洲豬瘟所做的一切努力。

內政部補充指出,一旦查有不法事證,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罪嫌,移送檢察官偵辦,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或新台臺幣300萬元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內政部表示,為防範邊境走私非洲豬瘟肉製品進口,航空警察局自去年8月起加強入境貨物安全檢查,經統計,110年於關口成功攔截豬肉及其再製品82件,約108.21公斤,其中有3件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

另外,移民署也全力動員走訪全台外國人口店家,加強查訪及宣導防範非洲豬瘟(如圖,照片由移民署提供),去年累計查獲不明來源豬肉製品128件,約1,252公斤,其中有7件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

內政部指出,農曆春節將至,亞洲地區多個國家均為疫區,歐洲及美洲也紛傳淪陷,為保護本土養豬產業,移民署14天以來走訪全台1,710家外來人口店家,宣導業者不要使用來源不明的豬肉。

同時,移民署也以多元、多語方式,持續向新住民及入出境旅客,提供防疫資訊,宣導不要從泰國、越南、中國大陸、港澳、印尼、柬埔寨、菲律賓、韓國等非洲豬瘟疫區,攜帶、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台。

內政部特別強調,違法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來台,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如外來人口無力繳納時,將拒絕入境;若違規從國外輸入肉品,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罰金,請民眾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而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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