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定古蹟賦予新生命 芬園庄役場蛻變多功能藝文展館

(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荒廢30多年的彰化縣芬園鄉庄役場是舊芬園鄉公所,12014年被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因建物靠近市場,長時間下來造成環境髒亂,鄉公所與縣府爭取中央經費,將投入4500萬修復,今(25)日辦理施工前說明會暨開工祈福典禮,由副縣長林田富與鄉長林世明及與會貴賓一同祈求工程執行順利,並與鄉親分享維護文化資產的喜悅。

▲彰化縣定古蹟芬園庄役場施工前說明會暨開工祈福典禮,由副縣長林田富與鄉長林世明及與會貴賓一同祈求工程執行順利,並與鄉親分享維護文化資產的喜悅。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12.25.)

縣定古蹟修復過程一波三折,建物被指定為縣定古蹟後,地主曾申請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文化資產身分,但後來判決地主敗訴。鄉長林世明說,芬園庄役場見證芬園鄉開發過程,是許多在地民眾成長的記憶,過去老建物等不及修復,曾遇上暴雨,導致屋頂突然崩塌,後來用鋼棚架緊急保護,今年3月完成修復再利用規劃設計。

▲鄉公所期待庄役場修復活化後,能結合周邊寶藏寺等景點串聯,成為在地亮點。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12.25.)

芬園鄉庄役場為避免成為髒亂點,近期都以鐵皮圍住外觀,今(25)日舉辦開工典禮,才露出建築物樣貌,林田富說,芬園庄役場是昭和10年的建築,保留日治昭和時期的建築元素,融入當地的閩南式建築,目前國內日治時期庄役場建築既存者已相當少見。

▲芬園庄役場建築保存更顯珍貴,見證芬園鄉開發過程,具備歷史文化價值,更是伴隨許多在地民眾成長,成為芬園鄉民重要的生活記憶。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12.25.)

林田富指出,「縣定古蹟芬園庄役場」位於芬園鄉中心,建築建於民國24年(昭和10年、西元1935),建築物風格簡潔,保留日治昭和時期的建築元素,整體的建築設計融入當地的閩南式建築,四坡落水的屋頂、水平垂直的建築非常具有當代建築特色,為日治時期庄役場辦公廳舍的典型,在目前國內日治時期庄役場建築既存者已相當少見。

林田富說,芬園庄役場建築保存更顯珍貴,見證芬園鄉開發過程,具備歷史文化價值,更是伴隨許多在地民眾成長,成為芬園鄉民重要的生活記憶。

▲彰化縣定古蹟芬園庄役場獲得文化部補助進行修復,舉辦開工祈福典禮。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12.25.)

縣定古蹟芬園庄役場地方創生活化計畫工程工期約360日曆天,預定於111年底修復完成,後續縣府將輔導鄉公所藉由文化部地方創生活化計畫,推動其成為文化資產修復活化的重要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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