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報你知】法拍取得房地 土地增值稅、契稅由誰繳?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常有民眾詢問向法院標購拍賣的土地和房屋要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嗎?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拍定人不用申報土地增值稅,但依契稅條例規定,仍須申報繳納契稅,請民眾於取得法院核發「建物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辦理契稅申報,逾期申報,每超過3日,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但不得超過1萬5,000元。

宜蘭縣財政稅務局指出,經法院拍定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應納稅款將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由法院代為扣繳,拍定人取得土地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可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契稅法院不會在拍賣價款中扣繳,須由新所有權人於30日內申報,並完成繳納後才能辦理房屋過戶。

【稅務報你知】法拍取得房地 土地增值稅、契稅由誰繳? - https://www.watchmedia01.com

另外,民眾向法院標購取得土地及房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何計算呢?宜蘭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拍定價款如「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將以拍定價款計算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但被拍賣的土地如果有符合農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非都市都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得申請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或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只要在接獲該局輔導公文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經該局審核無疑,土地增值稅即可享有不課徵、免徵或10%優惠稅率。

【稅務報你知】法拍取得房地 土地增值稅、契稅由誰繳? - https://www.watchmedia01.com

舉例來說:114年1月甲先生向法院標購A地80萬元(公告土地現值為120萬元)及B屋50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80萬元),因A地及B屋拍定價款皆低於114年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土地增值稅依土地拍定價款80萬元核算,契稅則依拍定價款50萬元核算。

為提升溪北溪南跨區申辦契稅案件便利性,節省民眾時間成本,宜蘭縣財政稅務局實施總、分局跨區受理申報及領件業務,民眾可以自由選擇申報及領件之地方。如有疑問,可撥打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170-174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轉300-30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