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埤農會會員代表傳賄選案    李姓候選人坦承犯行遭起訴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雲林縣大埤鄉農會會員代表選舉傳賄選案,怡然村農事小組會員代表李姓候選人,涉嫌分別以1或2萬元不等代價,向蘇姓等5名會員行期約賄選,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李嫌等依農會法對於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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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農民大聯盟的李姓農會會員代表涉嫌向5名會員行賄,其犯罪所得均繳回。(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縣基層農會改選及總幹事遴聘作業,雲林縣農會及20鄉鎮市農會總幹事遴聘,即有現任的21位總幹事都登記尋求連任,其中大埤、水林、口湖及東勢等4鄉都有挑戰者;因而將在2月15日的農會代表選舉,也是大埤、斗南、水林及口湖等4鄉競爭較為激烈,應選45席,4鄉鎮登記參選人都超過60人,其中斗南為超級戰區有82人、大埤72人、口湖71人、水林63人,其他16鄉鎮相對和諧。

由於大埤鄉的選情激烈,則有4人要挑戰現任總幹事吳昌遠,因此前置的農會代表選舉也為必爭的席次,以致傳有賄選情事,經雲林地檢署獲斗南警分局提報情資後,由檢察長黃智勇指派本署彭彥儒指揮偵辦,在今(114)年2月11日執行搜索,並傳喚、通知大埤鄉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和會員8人到案說明。

該李姓候選人坦承行賄犯行,表示在今年2月7日、8日,分別向盧姓、陳連姓、陳姓和張謝姓等4名會員以1萬元代價,以及向蘇姓會員以2萬元不等代價行賄,並約定要求受賄人在選舉時投票給他;另外,盧姓(男,34年次)、蘇姓(男,69年次)、陳連姓(女,39年次)、陳姓(男,62年次)、張謝姓(女、37年次)等受賄會員亦承認收賄犯行,並均繳回犯罪所得;至於涉嫌賄選的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經檢察官認為無羈押之必要,予以具保新臺幣10萬元,並於114年2月12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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