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專用車格頻遭違停 影響收運作業 彰化警方強化執法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為了方便民眾按時排出垃圾,彰化縣內包括彰化市、員林市、溪湖鎮等地設有「定時垃圾清運定點」,並規劃專用的「垃圾車專用車格」。然而,違停情況卻屢見不鮮,許多車輛占用這些車格,導致民眾找不到垃圾車,抱怨影響丟垃圾的便利性,清潔隊員被罵也很無奈。

「垃圾車專用」車格常有違停車輛違停、占用車格,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在垃圾收運時間內違規停車,避免面臨罰款與拖吊。(記者陳雅芳攝)

垃圾車專用停車格屢遭車輛占用違停,導致垃圾車無法準時停靠,甚至需要臨時移動至附近其他位置進行收運,這樣的情況不僅造成民眾難以找到垃圾車,還引發不少抱怨,清潔隊員也因此感到無奈,直言「我們也是受害者」;警方表示,占用專用停車格依法可開罰600至1200元,若影響垃圾車作業,也可逕行拖吊。

據了解,垃圾車專用車格的設置本意是為了確保垃圾車能夠準時停靠並迅速完成清運作業,但因為違停車輛的存在,垃圾車常常無法順利進入指定車位。即使報警處理並找到車主移車,通常收運時間已經過半,有些收運點的時間極為有限,等到拖吊車到達時,垃圾車已經離開,甚至影響了後續的清運安排。

員林清潔隊隊長張道強指出,過去確實經常發生此類情況,為了提醒市民,他們會在垃圾清運點設置三角錐和告示牌。然而,由於清運時間有限,一旦違停行為影響了垃圾車作業,便會導致整體收運效率下降,甚至損害其他民眾的利益。他呼籲駕駛人要避免在垃圾收運時間內違停,並強調違規者不僅面臨罰款,還可能因為拖吊而增加額外費用。

彰化市清潔隊長洪崇棠表示,市內包括彰安國中、兒童公園等五個垃圾清運點,收運時間為早上6時30分至8時30分,市公所已設置相關告示牌。然而,這些專用車格仍時常被違停車輛佔據,對垃圾車的準時作業造成影響。洪隊長呼籲駕駛人要在垃圾收運時間前將車輛移開,以免影響清運。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若車輛在垃圾收運時間內占用垃圾車專用車格,駕駛人將面臨600元至1200元的罰款。若影響到垃圾車作業,警方也可請拖吊車業者進行拖吊。根據規定,拖吊費為800元,且若車主未能及時取回車輛,將需支付每天100元的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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