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展延6年實施120年上路 劉建國籲地方政府務實推動鄉村規劃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國土計畫法三讀通過,展延至120年上路,鄉村規劃納入法制。立法院今日正式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延長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期限至120年,提供六年的緩衝期,讓地方政府有更多時間進行完整規劃。立委劉建國對此表達肯定,並呼籲地方政府應抓住機會,務實規劃,確保永續發展。


▲《國土計畫法》是台灣土地利用的重要基石,無論是農業、都市或鄉村地區的發展,都必須建立在科學與永續的基礎上,之前民進黨立院黨團曾建議展延。
(圖/記者蘇榮泉翻攝)

劉建國指出,國土計畫法攸關台灣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其施行日期的展延有助於地方政府更從容地進行鄉村地區的整體規劃。以雲林縣為例,全縣20個鄉鎮市中,有15個鄉鎮尚未完成鄉村規劃。透過本次修法,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正式納入法制框架,讓更多鄉鎮得以完善規劃,為當地農業與鄉村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劉建國表示,早在今年5月,他便積極呼籲中央展延國土計畫法施行期限,並推動將鄉村規劃納入修正案。如今修法完成,提供地方更多的討論與準備時間,未來也能更有系統地推動農業發展及土地永續利用。

談及雲林縣農地劃設的問題,劉建國直言,地方政府在國土計畫推行過程中,標準反覆變動,讓農民苦不堪言。例如,農業區劃分的農1地從最初的6萬多公頃減少至1萬多公頃,造成許多農民土地使用權益受損。他呼籲地方政府應秉持專業,務實規劃國土功能分區,避免對農民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困擾與損害。

劉建國強調,國土計畫的實施成敗,地方政府扮演關鍵角色。此次修法提供了六年的緩衝期,足以讓地方進行更詳細且周延的規劃。他期盼地方政府能善用這段時間,廣泛聽取農民意見,進一步完善農地劃設標準,為農業環境的永續發展創造條件。

劉建國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台灣土地利用的重要基石,無論是農業、都市或鄉村地區的發展,都必須建立在科學與永續的基礎上。他呼籲地方政府肩負責任,與中央及農民攜手合作,共同守護這片土地,為下一代打造宜居且可持續發展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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