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 一審遭判12.5年並停職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案件,經過將近3年的法律紛爭,案經檢方偵查結束後,起訴15人,林姿妙面臨求刑22年6個月,並要求褫奪公權5年。

在法庭上,林姿妙進行最後陳述時,仍堅持無罪辯護,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從未做過任何違法行為,並期望法院能夠還她清白。

宜蘭地方法院今(31)日下午對此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林姿妙涉及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同時,另依特殊洗錢罪判刑3年6個月、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2年。

綜合法院判決指出,林姿妙可能得面臨12年6個月的刑期,並遭褫奪公權6年,另外還需沒收非法所得3250萬元。此外,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被停職,並面臨相關後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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