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將正式納管,依規定車主需在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桃園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規定,未依規定掛牌的車輛將處以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其中若車輛已經型式審驗合格(經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將被移置保管;若是未經型式審驗合格(未經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審驗合格),則會被沒入。
部分民眾認知騎乘微電車等慢車時,常有過去未納管,不用駕照、不用繳稅費,加上違規未有明確規範,或者罰額很輕等老舊觀念,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潛在傷亡風險極高,交通大隊請民眾務必遵守新修正相關交通規定,絕不可心存僥倖,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請民眾遵守法規,早日完成掛牌及投保程序。
交通大隊長李維振表示,針對微電車管理,已展開各項管道宣導,針對工業區內公司行號及廠房外籍移工,要求儘速申請微電車掛牌;此外,警方還持續執行監警聯合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