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拒光電、護良田」!有光電業者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600公頃農民承租國有地,消息傳開後在芳苑地區炸鍋,今(7)日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同意,國有財產局強調,光電業者必須取得承租農民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開發。
▲光電業者向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
(民眾提供)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指出,芳苑國有農地出租屬國有財產署權責,縣府同意函僅是業者應檢附文件,實質籌設及發電業執照核准權屬電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縣府會傾聽在地聲音並向中央反映,為彰化縣良田把關。
芳苑鄉內國有農地約有1100公頃,集中在草湖、新生、建平、文津及崙腳等村,這些地方種植人蔘、山藥、紅蘿蔔、白蘿蔔、蘆筍及蔥等經濟作物,是芳苑鄉農業蛋黃區,國有財產局仍核發給5家能源公司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包括渠源公司186公頃、恒陽公司86公頃、鑫暘公司133公頃、立泰公司83公頃及明渠公司87公頃進行開發。
▲光電業者向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
(民眾提供)
芳苑鄉親認為,開發光電無疑斬斷農民生路,成立自救會反對,自救會上千名成員今天一干集結草湖保安宮,舉行「芳苑鄉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抗議,鄉長林保玲、退休檢察官林在培也到場聲援,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同意,眾人齊喊「我要種田,不要種電」。
林保玲說,這些國有地已經世代耕種多年,是芳苑鄉重要糧倉,是良田不是荒田,如今為了開發光電,國有財產局不核發農民繼續承租,農民租不到地,農民沒有生路,人口就會外流,她與芳苑鄉26村村長站在一起,堅決反對國有承租農地用來發展光電,請國有財產署傾聽民意,撤銷開發同意函。
▲光電業者向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
(民眾提供)
「農地種電就能解決供電危機嗎?」立委謝衣鳳說,台灣的土地已經那麼少了,政府應調整農地種電政策,而不是孤注一擲,把國有地都拿去種電,而且農業也非常重要,農地用來種電,無疑扼殺青農返鄉務農夢想,跟中央政策矛盾。
士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林在培說,他一生飄泊在外,今年3月退休後想返鄉做個開心農夫,但有光電業者相中自家農地種電,開出每公頃220萬補償金的條件,他想都沒想就一口回絕。「政府推廣綠電同時更應該要保護良田」,要發電可以有其他方式,他將誓死捍衛保護家鄉,反抗到底。
▲光電業者向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
(民眾提供)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表示,光電業者得先取得國有地承租農戶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