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在遭受凱米風災,又受其外圍環流超大豪雨影響,縣內多處淹水等災情,受災鄉鎮市公所開設收容所安置居民,因應風雨影響居民餐飲及生活需求;嘉義縣政府啟動關懷機制,運用嘉義縣紅十字會物資車運送105個福慧床,並連結慈濟基金會準備2,876份便當,由災害志工及慈濟志工們協助載送,關懷受災戶。
縣長翁章梁指出,颱風過後各地都有傳出災情,災害應變指揮中心將持續關注各鄉鎮災情,縣府各局處將持續通力合作,感謝各志工及時協助,公私協力,一起度過難關。
社會局提災害救助相關規定表示,民眾如有因災造成住屋淹水或毀損,經實地勘查,可申報災害救助金,相關救助規定如下。
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二十萬元。
(一)因災致死者。
(二)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死亡者。
(三)因災害而失蹤,經法院依本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為確定其死亡之裁定確定者。
二、失蹤救助:因災致行蹤不明者。每人發給二十萬元。
三、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十五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每人發給十萬元。
四、安遷救助:住屋因災致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人發給2萬元(戶籍所在及實際居住,最高5〜10萬元)。
五、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除以上四點外,另有住戶淹水救助:實際居住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住屋因水災淹水屋內達50公分以上,每戶5,000元。
社會局表示,民眾可至社會局網站(https://sabcc.cyhg.gov.tw/,首頁/表單下載/社會救助科)下載災害勘查表申辦,如有任何疑義可就近至居住地鄉鎮市公所洽詢,或電洽社會局05-3620900分機2618或2600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