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世義/綜合報導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辦理的「老屋新用計畫」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啟動徵件,邀請擁有閒置老屋的屋主踴躍投件,入選後將有專業團隊協助老屋體質診斷,並媒合適合的進駐者,更提供每件上限100萬元的改造經費進行老屋修繕,讓老屋活化再利用,也為社區注入新活水。
本次老屋徵選對象為屋齡超過30年的合法建築物,包含公有老屋(取得公有資產委託管理契約)及私有老屋(出租自有老屋),須提供建築物使用執照、其他合法證明文件及全數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參與之文件。經第一階段(本階段)尋得適宜的閒置老屋後,更新處將為入選老屋辦理體質診斷,包含空間量測評估、建築物安全初步判定及提出修繕建議,並預計於114年辦理第二階段徵選適合的進駐者,協助屋主與進駐者簽訂租賃契約或合作協議等,提供改造經費、輔導資源,並輔導進駐者辦理空間修繕及經營活化。
更新處表示,老屋新用計畫目的除協助閒置老屋以創意手法辦理整建、維護,提升安全性、延長生命週期外,更期待以空間支持都市再生人才持續倡議社區營造及街區共善共好,並展示老屋活化的多元公共價值,促進老屋所有權人、地方社區組織及空間營運團隊間的互動,為城市注入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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