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今(21)日公布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3年度第2次會議的審議結果,會議審議了共10案,包括古蹟指定、歷史建築登錄及範圍變更等事宜。
▲「鹿港長源醫院」該建築以其清代街屋風貌及具有西式與閩式融合特色著稱,內部更有珍貴的彩繪作品,獲得指定為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
(彰化縣政府提供)
「鹿港長源醫院」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審議2案。建築本體保存清代不見天街的街屋建築,外觀為1934年市區改正後的街屋立面,呈現不同時期的風貌;建物融合西式、閩式作法且作為醫館、住宅使用,保存狀態完整,具有鹿港中山路老街建造物類型之特色。內部彩繪有鹿港郭新林家族及書法家王席聘作品,具民間藝術價值。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
暫定古蹟「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2案。「原彰化街南郭派出所」於107年10月11日公告為彰化縣歷史建築,因本案所有權人不服縣府登錄建物為歷史建築,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於113年1月4日判決上訴駁回,建物不具文化資產身分。
▲「鹿港長源醫院」該建築以其清代街屋風貌及具有西式與閩式融合特色著稱,內部更有珍貴的彩繪作品,獲得指定為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
(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政府敗訴原因為未踐行列冊追蹤程序,顯有違行政程序之基本要求,彰化縣政府本於權責應妥善維護縣內文化資產,爰重新啟動相關審議程序。經本次審議會審議結果,建物為日治時期後期常見之加強磚造警察官吏派出所,空間及形制上經多次增改建,已與1930年代有所不同;另該建築因後期擴建,磚牆結構系統被改變,整體建物已不具文化資產價值。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不登錄紀念建築。
另外,「縣定古蹟彰化振豐源商行指定理由變更審議案」、「歷史建築北斗郡守官舍登錄範圍變更審議案」、「歷史建築二水驛第七號官舍登錄範圍變更審議案」、「歷史建築埔鹽南勢埔公館登錄理由及範圍變更審議案」4案均通過審議;「縣定古蹟彰化振豐源商行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歷史建築埔鹽南勢埔公館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2案均通過審查。
▲「鹿港長源醫院」該建築以其清代街屋風貌及具有西式與閩式融合特色著稱,內部更有珍貴的彩繪作品,獲得指定為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
(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政府表示,本次審議過程中,委員會充分聆聽各方意見,堅持專業評估與公正原則,確保文化資產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縣府將持續推動相關政策,促進彰化豐富的文化遺產得以永續保存及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