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康欣洋/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規劃「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計畫」,隨到隨辦,紓緩單親及弱勢家庭租屋壓力,補助金額依租賃契約核定,每戶每月最高補助7,000元,最長補助12個月,已服務超過5,800人次。社會局提醒,申請者須設籍並居住且租賃房屋於台中市(新住民未取得國民身分證前不受設籍限制),但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的住宅租金補助。
社會局說明,「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計畫」成功幫助許多家庭走出困境。小婷(化名)因遭受家庭暴力,帶著2名發展遲緩的孩子在外租屋,突然面臨多重壓力,社工協助小婷申請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減輕沉重的經濟負擔,讓她得以脫離受暴環境,規劃未來生活。
社會局指出,若1年內成為單親家長且獨自監護同住的未成年子女,或1年內遭受家庭暴力的保護性個案,又或1年內曾申領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津貼,符合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範一定金額,均可攜帶3個月以上租賃契約影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財產歸戶清單等資料,至各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710/13735/13762/13768/1224394/ )申請。
有關「台中市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計畫」詳細資訊,可至社會局官網(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328816/post )查詢, 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