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枇杷高溫災損 農業局2/5前可申請現金救助

中市枇杷高溫災損 農業局2/5前可申請現金救助
(圖/翻攝網路)

獨家報導 記者康欣洋/台中報導

農業部昨(25)日公告辦理台中市枇杷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即日起至2月5日,枇杷損害率達20%以上農友,可攜帶相關證件向受災地區公所申請每公頃10萬元現金救助。

去年9至10月高溫造成台中市枇杷嚴重受損,經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及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現勘,確認損害率已達現金救助標準。農業局指出,乾熱的氣候條件下,花粉活力下降快速,且柱頭乾燥不利花粉萌發及花粉管在花柱的伸長,影響受精及胚發育,致著果率降低,現勘時發現新社區頭櫃山枇杷著果率較低,因去年9至10月高溫造成枇杷前2批花器花粉活力不足所致。

農業局提醒,農民確有枇杷災損,且損害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救助額度為10萬元,請於即日起至2月5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合法土地證明文件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農業局另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1萬元,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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