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康晴芳/新北報導
今(113)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自2月5日(一)0時起至2月14日(日)24時止共計10天,春節加收30元已計入跳表,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06:00)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計入跳表金額收費,依表計費不用再額外收加成費用;如遇有司機要求另外加收費用之情形,可依乘車證明上的車號、時間及行車距離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網頁https://service.ntpc.gov.tw/contact/Index.action)申訴。
交通局也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年前及春節期間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