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2026年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勞動部於108年12月4日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相關就業協助措施以協助就業,並得發給相關津貼、補助或獎助。60歲的阿鳳非自願離開任職12年的工作,中高齡失業加上無專長及證照,又需要照顧患有智能障礙的女兒,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彰化就業中心先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解除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再依其意願安排參加照顧服務員職前訓練課程,取得證照後再運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推介至長照單位任職,目前已穩定就業逾1年。
60歲的阿鳳因體能跟不上紡織機械零件工廠全新的產線作業而被公司資遣,中高齡失業求職路上屢屢碰壁,為緩解她的經濟壓力,彰化就業中心就服員先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計畫讓她就業,工作期間開始學習文書等工作技能及職場應對經驗,計畫屆滿前,就服員依照她的意願安排職前訓練課程並順利取得結業證書,再運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推介符合規定的長照單位從事老人日間照顧、帶領老人活動及備餐工作。阿鳳很感謝就業中心的協助,讓她逐步累積職場經驗,從中獲得的滿足感與成就感,更加深自己工作熱忱。
中彰投分署表示,針對像阿鳳這樣就業能力薄弱的特定失業民眾,就業中心就業服務人員會評估其個人狀況給予適當的就業協助,例如「臨時工作津貼」是透過勞動部與政府部門及非營利團體公私協力合作,提供弱勢特定對象失業者最長6個月的臨時工作機會,作為轉銜一般職場的契機,112年共協助279位弱勢失業民眾。113年每月補助最高150小時,每小時基本工資183元,最高補助27,470元,幫助這群失業者透過中繼職場培養工作態度、技能,重建求職信心,同時提供工作津貼暫時緩解經濟困境,為重返職場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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