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環境部及交通部今(27)日宣布完成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以及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之情形,明年1月1日起,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對此,桃園市政府表達感謝與及肯定。副市長蘇俊賓表示,這次噪音車輛的源頭管制完成修法,過程中包含很多地方與中央部門的努力,後續的夜間噪音稽查的執行效率應該可以做得更好。
環境部與交通部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明年元旦起,改管機車需通過噪音檢測並至監理站辦理變更登記,但給予1年緩衝期,可以到地方環保局進行免費噪音檢測;2025年開始,未取得認證登記最高裁罰1,800元,若噪音檢測不合格,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600元。
蘇俊賓指出,桃市府6月啟動「靜桃專案」,強力取締違規噪音車輛,過程中發現未依規定改裝排氣管的車輛違規比例高達6成,他於6月8日的行政院會中,爭取行政院修法加強改裝噪音車輛源頭管制,也獲得院長陳建仁認同,當場指示秘書長李孟諺針對此案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7月份環境部次長沈志修及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等人,也與桃市府相關局處進行相關法案之研討,並明確提出於年底完成相關法規的修法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