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注意!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免規費450元最後兩個月!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公路總局為鼓勵民眾將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儘早申領掛牌及增加民眾申請掛牌納管意願,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只要在期間內完成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掛牌,就可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這項優惠措施就是要鼓勵民眾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先領先贏。

▲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儘早申領掛牌,113年12月1日起,未申領掛牌車輛車主將被開罰。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3.11.02)

當今社會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普及率逐漸上升,成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之一。然而,儘管它們對於減少交通擁擠和環境保護方面有著顯著的優勢,但仍然有許多使用中的車輛未完成掛牌的手續,彰化監理站站長劉昌烈說,未完成掛牌的車輛將面臨罰款處罰。

▲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儘早申領掛牌,113年12月1日起,未申領掛牌車輛車主將被開罰。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3.11.02)

劉昌烈今(2)日提醒,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舊車車主有兩年申領掛牌的緩衝期,113年12月1日起,未申領掛牌車輛車主將被開罰,目前公路局也針對舊車車主祭出鼓勵掛牌措施,車主若能於今(112)年底前領取牌照者將免徵450元規費,提醒車主能盡快將您的愛車申領掛牌、投保再上路,騎車安全有保障。

彰化監理站強調,屆時若未將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懸掛合法牌照,將處罰新臺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儘早申領掛牌,113年12月1日起,未申領掛牌車輛車主將被開罰。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3.11.02)

劉昌烈表示,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劉昌烈說,為了服務民眾不用舟車勞頓騎車至監理站辦理,各監理站皆有提供「到點掛牌服務」,民眾可至到點服務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相關服務時間及地點可至監理所全球資訊網站內微型電動二輪車預約服務專區內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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